根据《宜宾学院公开招聘饮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宜宾学院公开招聘饮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入体检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前请勿饮水、勿进食,保持空腹。
3.请自行选择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
4.请在2025年9月5日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宜宾学院后勤管理处文老师处(联系电话15881390019)。
附件1:宜宾学院公开招聘饮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表(A3打印).doc
宜宾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