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坐落于“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中国动力电池之都”——四川宜宾。
学校于1978年开启了高等教育办学之路,2024年成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社会工作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22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并作重要指示,为学校应用型办学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学校是四川省首批省市共建高校,现有江北校区和临港校区,总面积2260亩,校舍面积78.04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71.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亿余元。建有四川省油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固态发酵资源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重点研究平台14个。软件工程入选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近五年,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71项、横向项目1310项,发表高水平论文5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24部;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7项,其中一等奖3项。
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2个二级学部,设本科招生专业57个,覆盖十大学科门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教职工1800余人,各级各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近60人。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面向南亚东南亚及非洲地区招收国际学生,全日制在校生(含留学生)2.6万余人。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宜宾学院。
一、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专业学位类别 | 招生专业代码、名称 | 考试科目 |
电子信息 | 085404 计算机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数字电子技术 |
生物与医药 |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8生物化学 ④803微生物学 |
086003 食品工程 |
社会工作 | 035200 社会工作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 |
注:初试自命题科目及复试科目参考书目详见“宜宾学院研究生工作处主页”(https://yjsc.yibinu.edu.cn/)。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拟招生计划详见“宜宾学院研究生工作处主页”(https://yjsc.yibinu.edu.cn/),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日期以宜宾学院校历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3.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
4.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审核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7.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8.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形,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以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三)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初试
1.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每日8:30-11:30, 14:00-17:00)。
2.地点:初试地点为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3.初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参见《宜宾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内容详见宜宾学院研究生工作处主页(https://yjsc.yibinu.edu.cn/)。
4.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5.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7.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二)复试
复试一般安排在2026年3月底至4月初,详细信息另行发布。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由学校另行公布。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七、录取
(一)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学院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学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八、学制与学费
学生 类别 | 学科专业 | 基本学制 | 收费项目 | 合计 元/(生·学年) |
学费 元/(生·学年) | 住宿费 元/(生·学年) |
全日制 研究生 | 电子信息 | 3年 | 10000 | 1200 | 11200 |
生物与医药 | 3年 | 10000 | 1200 | 11200 |
社会工作 | 3年 | 8000 | 1200 | 9200 |
注: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6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四川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的为准。
九、奖助政策
学校奖助学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等。择优选择20%毕业生留校工作。
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每年按省级财政、教育部门下达名额评选。
(二)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100%覆盖。
(三)学业奖学金:
奖励类别 | 等级 | 奖励金额(元/生) | 奖励范围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10000 |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
二等奖 | 8000 |
三等奖 | 6000 |
(四)学校资助政策:
奖励类别 | 奖励金额(元/生) | 奖励范围 | 备注 |
新生助学金 | 20000 | 第一志愿报考且录取学生 | 一年级 |
6000 | 调剂录取学生 |
校级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12000 | 20% | 二、三年级 |
二等奖 | 6000 | 30% |
三等奖 | 3000 | 30% |
(五)“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按不低于300元/生·月(按10个月)的标准进行发放。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生工作纪律监督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831-3545013。
十二、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三)本简章由宜宾学院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有关规定最终以国家正式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有变动,我校将及时公告。
十三、学校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信息
单位代码:10641
单位名称:宜宾学院
江北校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
临港校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5号
邮编:644000
(二)联系方式
1.研究生工作处
电话:曹老师 0831-3531102
网址:https://yjsc.yibinu.edu.cn/
邮箱:yjsgzc@yibinu.edu.cn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电话:杨老师 0831-3582966
网址:https://jsjxy.yibinu.edu.cn/
邮箱:jsjxy_yjszs@yibinu.edu.cn
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光电信息工程)
电话:文老师 0831-3587099
网址:https://dzxx.yibinu.edu.cn/
邮箱:dxyjsb@yibinu.edu.cn
4.农林与食品工程学部(生物与医药)
电话:张老师 0831-3532780
网址:https://ccxy.yibinu.edu.cn/
邮箱:nlyspgcxbyzb@yibinu.edu.cn
5.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
电话:付老师 0831-3531133
网址:https://fgxb.yibinu.edu.cn/
邮箱:fgxyyjs@yibi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