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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来源: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5/11/03 点击量:

宜宾学院2014—2015学年度

接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一、接受捐赠财产的使用情况

    在2014—2015学年度中,我校基金会与有关企业签订捐赠协议三项,捐赠资金总额六十七万元,到账资金二十一万元(已按捐赠方的意愿全额发放给接受捐赠学生)。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11月5日,与宜宾叙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捐赠“叙府爱心助学金”项目协议书(宜学院捐赠[2014]01号),捐赠金额四十万元(分四年捐赠,每年捐资十万元)。主要资助我校2014级学生中品学皆优的贫困学生(共20名,每人每年5000元),帮助他们顺利地完成学业,使其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2014年捐赠资金10万元已到账并已发放给接受捐赠学生。

    2、2014年12月3日,与成都东桂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捐赠“明信爱心助学金”项目协议书(宜学院捐赠[2014]02号),捐赠金额二十四万元(分三年捐赠,每年捐资捌万元)。主要资助我校2013级学生中品学皆优的贫困学生(共20名,每人每年4000元),帮助他们顺利地完成学业,使其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2014年捐赠资金8万元已到账并已发放给接受捐赠学生。

    3、2014年12月9日,与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捐赠“重啤宜宾奖学金”项目协议书(宜学院捐赠[2014]03号),捐赠金额三万元。主要奖励我校生工学院学生中品学皆优的大学生(共 22名),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全面发展,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2014年捐赠资金3万元已到账并已发放给接受奖励学生。

 

二、接受捐赠财产的管理情况

    学校与捐赠方开展的捐赠活动都是以项目的形式来管理和开展的,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1、签订捐赠协议书,明确捐赠项目的名称、目的、捐赠金额、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捐赠方的捐赠款项到帐后,及时开具捐赠专用票据。

    3、由学生处牵头启动评选工作:包括制发文件、分配名额、明确评选条件、公示评选名单、确定受赠学生名单。

    4、由基金会财务人员按文件将爱心助学金上在接受捐赠的学生的卡上。

    5、以学校的名义为捐赠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四川宜宾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年10月28日       

 


    注:以上资料挂在学校校园网《校友之家》网页“捐赠鸣谢”栏目